5月17日,从新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了解到,新华区对4名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人员进行依法处理。
通报称,当前,新华区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。广大市民群众识大体、顾大局,自觉参与、积极配合防疫工作,在疫情大考面前充分展现了团结一致、众志成城的抗疫决心。为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局面,新华警方从严从紧落实防控责任,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。
5月14日,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一生活超市老板王某某擅自开门营业,没有要求进店购物人员落实“场所码”扫码验码的有关规定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,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警告处罚。
5月14日,公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,谢某某、刘某某在微信群散布关于新冠疫情封控区“平顶山市新华区乐福小区”不当言论,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某、刘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
5月15日,公安民警在新华区西市场双鹰蔬菜批发市场门口巡逻时发现,季某某借用他人志愿者卡及红马甲,冒充志愿者到新华区流动贩菜,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季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
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醒,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,自觉遵守防疫规定。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、违反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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